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一封信

时间:2024-04-25浏览:26212设置

亲爱的考生:

你好!

首先,祝贺以优异的成绩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!

确保你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并完成相关入学手续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关于调取档案

非定向考生:务必携带《浙江师范大学关于非定向考生调档的函》你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,按照相关流程办理调档手续。档案材料密封后,在6月底前通过EMS邮寄至调档函上所标明的邮寄地址请注意,我们仅接收EMS邮寄的档案,不接收其它快递公司函件。档案未及时到我校,将影响助学金发放,请你务必重视并按时完成

定向考生:在学校拟录取公示结束前,定向就业协议书(一式三份提交至你所报考的学院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,学校取消你的录取资格。

确认收件地址

我校计划6月下旬通过EMS方式寄录取通知书,邮寄地址默认为你在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。为确保你能准确、及时地收到录取通知书,51日至518日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(https://yjszs.zjnu.edu.cn/yjszs_xsb/),进行邮寄地址确认。

登录方式:选择右上角“一志愿登录”或“调剂生登陆”,按屏幕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(用户名为本人***号码,密码***后8位)。首次登录会跳转至密码重置界面,需要重新输入你的***、准考证号等信息重新设置密码。

若你无需修改邮寄地址,直接点击屏幕上方“通讯地址确认”按钮即可。需修改通讯地址信息联系电话,请在修改完毕后点击“通讯地址确认”按钮。若是本人到学校自取录取通知书(限金华市本地考生),请在通讯地址最后注明“自取”字样。自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三、关于入学复查

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,对所有报到生进行全面的复查,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、专业能力、学籍学历以及健康状况等方面。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,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,并向其原单位通报;情节严重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。请按照学院要求,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原件,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交。

其他未尽事宜,你可以详细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的《入学须知》。

再次感谢你选择浙江师范大学,让我们相约金秋金华、美丽浙师!

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

20244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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