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教育部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我校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经顺利完成。经各招生学院复试、初审,研究生院审核,同意拟接收以下63名推免生(详见附件),现对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期10月17日―10月30日。公示期间,对拟接收名单有异议者,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反映。
地 点:行政北楼429室
联系电话:0579-82283026
电子邮箱:yzb@zjnu.cn
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
2016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