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考生:
根椐教育部教育司函[2007]109号的通知,下列报名号的考生为在读(或曾被某高校录取的)研究生。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07]17号)的相关规定,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。因此希望这些考生在12月25日以前将现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(或被录取而不在读的证明)寄(或传真)到我校研招办,否则不发准考证。谢谢配合。
邮寄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邮 编:310027
传 真:0579-82280023
联系电话:0579-82282645
在读研究生考生的报名号为:
530399653 |
330599459 |
330899697 |
371494592 |
220497708 |
220498811 |
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2007年12月7日